招生办: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学校将根据学考成绩、测试成绩、素质加分三部分成绩,按5:4:1的比例计算出总分,再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
1.总分=学考折算成绩(满分100分)+面试/笔试成绩(满分80分)+素质特长记分(满分20分);
2.按1:1的比例确定“拟录取”名单;按1:5的比例确定“备录取”名单;
学考折算:A10分、B8分、C6分、D4分、E1分
12、如何联系与咨询?
招生办:我院欢迎广大考生及家长来人来电咨询。
招办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学府路9号,招生办设在2号楼2楼206室
招生电话:0574-
招生网址:https://zs.***/
招生咨询QQ群:
招生微信公众号: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答案来源于:2021年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考生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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