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招办负责,学校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
(二)招生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三)先组织实施常规志愿录取。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考生填报征求志愿并录取。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再组织补录工作。
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在平行志愿投档时,文化素质考试总分相同的,按语文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考生的位次。若仍同分,则认可录取系统的投档结果。若因同分造成专业投档人数超过计划数,超过部分一并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1年闽西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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