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奖学金:按国家规定每年评选一次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特困生4500元、贫困生2800元;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依据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每学年评奖一次,约有30%的学生可获奖学金。2、勤工助学:学校将尽可能开辟勤工助学渠道,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缓”交学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依据相应程序向学校提出减、免、缓交学费的申请。
4、生源地助学贷款:考上我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凭《高考录取通知书》,可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贷款的新生可以通过县区资助管理中心在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农信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营业机构办理。学生只需签订一次贷款合同,就可申请到每生每学年8000元的贷款。贷款将按年度分次发放,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0年来确定,长不超过20年。
答案来源于:2021年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考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