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有关精神,2021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我校专业后,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s://yz.***.cn/tm)填报专业志愿。
2、学院发出复试通知。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我校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回复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院复试的申请人,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暂定于10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学院安排和通知为准)。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留存复印件,身份证要求正反复印,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n/)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4)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直博生除上述材料外,另须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书模板见附件)。
4、办理拟录取手续。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在“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5、省招办审核与公示。
有关具体要求请关注我校网页(http://graduate.***.cn/zsxxw.htm)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2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3 年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山东交通学院 | --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徽州师范专科学校 | 四年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金属材料工程)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 --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成型)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 -- | -- |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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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 | 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2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3 年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山东交通学院 | --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徽州师范专科学校 | 四年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金属材料工程)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 --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成型)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 -- | -- |
2021年马鞍山学院(原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推免生研究生含直博生奖助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