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加分出档,录取时的总分排序也以实考分与加分之和为准。在考生总分相当的情况下,按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依次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不论往届、应届均按总分和专业要求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没有分数级差的限定。
2.根据考生报考我校的专业志愿,分专业录取按“顺序志愿+平行志愿”的多元化录取模式进行录取。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实行“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录取原则,按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以考生总分由高分至低分排序,参照专业录取要求依次录取,直至专业计划录满为止。
3.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则从“第二专业志愿”开始,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即高次位考生优先获得专业选择权,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若“第二专业志愿”计划已录满或不满足专业录取要求,则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四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若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填报“服从调剂”的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填报“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答案来源于:2021年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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