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我校单独招生录取总分是采用考生参加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信息技术8科考试原始成绩总分之和的折算分计入录取成绩。考生在招生联盟系统中查询到的成绩仅为3门学考成绩的总分,请各位考生务必以我校“成绩查询系统”中查到的成绩为准。
【单招考生】
①普通考生总分=(8门学考成绩原始分之和/800)×600+附加分,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②艺术生总分=(8门学考成绩原始分之和/800)×600+(艺术统考成绩×0.25)+附加分,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③体育生总分=(8门学考成绩原始分之和/800)×600+(体育统考术科成绩×0.7)+附加分,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对口考生】
总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附加分,小数点后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