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今年制定招生政策的出发点是什么?
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克服功利化办学倾向,优化教育发展生态,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
2.今年我市招生政策主要特点是什么?
严格。严格执行国、省、市招生政策,严肃查处学校(幼儿园)违规招生。
公开。坚持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日程全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统筹。统筹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新老城区学位使用,允许七里新区生源向老城区单向流动。
公平。城区学校招收阆中城区生源,一律按入学资格类型、根据城区学位统筹原则、采用电脑随机录取规则顺次录取;城区学校接收市内乡进城、市外转入学生,全部实行在线报名、统筹派位,坚决遏制择校和大班额。
3.哪些人员子女可以享受入学优待?
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援鄂援汉或在省定点医院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人员、进藏干部职工、西藏退役自主择业军人等政策性优待人员子女,享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入学优待。普高招生政策照顾按相关文件执行。
4.今年我市招生严禁哪些违规行为?
严禁违规宣传,严禁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考试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跨区域招生,严禁提前招生,严禁中介机构或培训机构插手招生,严禁为外地学校违规招生提供方便,严禁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严禁泄露甚至出卖学生信息,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拒绝接收应当入学的残疾儿童少年,严禁以招生名义乱收费,严禁城区学校未经统筹派位私自招收市内乡进城、市外转入的学生。
5.学校(幼儿园)违反招生纪律会受到怎样的处理?
严重违规的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将被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对违规学校(幼儿园)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学校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对校长(园长)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职等行政处分。对严重违规的民办学校,给予缩减次年招生计划、暂停招生资格、取消办学许可等处罚。对于违规参与招生工作的校外培训机构,吊销办学许可证。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6.有哪些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学前教育招生咨询热线民职幼教股0817-6306060。
中小学招生咨询热线基础教育股0817-6306150、江南教育督导责任区0817-6306572、保宁教育督导责任区0817-6263778。
监督举报电话驻局纪检监察组0817-6306603、党建工作股0817-6306037。
答案来源于:2021年阆中市招生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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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所有拟享受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以《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为准)的考生均须就其对应的照顾项目进行申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拟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申报者视为自愿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针对不同的照顾对象,公示的具体规定和办法如下:一、少数民族考生和民族地区汉族考生报名报名结束后,三州十七县两区的所有考生和其他地方的少数民族考生都要在报名确认时就享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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