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二)录取依据考生志愿,分专业划定公共课分数线和专业课低控制分数线;建档立卡贫困考生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三)预录新生名单由我校进行公示,录取后的正式名单报省考试院审查备案。
(四)录取时,学校可视生源状况在本校专业之间调整招生计划。调剂后的划线录取方案报省考试院审查批准。
(五)应届专升本考生不享受各类照顾政策;退役士兵可在公共课和专业课低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优先录取。
(六)录取新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原件。退役士兵还须持退役证原件。
答案来源于:2021年兰州理工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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