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规则
1. 我校按照考生考试结果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涉藏地区、大小凉山彝区考生分别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文化知识综合成绩或技能测试成绩为零的,不予录取。
2. 如总分相同,一并录取。
(二)有关事项
1. 拟录取考生名单于4 月23 日至27 日在学校网站公示5 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2. “9+3”高职单招考试是由高职院校自行组织,我校的录取规则和录取分数和其他有关高职院校不具可比性。
3. 考生可在学校网站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致电学校招生就业处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830-3150305、3150102。
4. 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内,考生可申请放弃录
取。要放弃录取的考生需将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及身份证拍照发送至QQ 邮箱:@***,公示结束后不接受放弃录取。
(三)免试录取
参加“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内地“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9+3”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校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9+3”高职单招报名,须在考试时间前向我校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拟免试录取考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9+3”高职单招考试。
答案来源于:2021年泸州技师学院9+3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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