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有关入选信息和录取信息均按教育部相关要求进行公示,接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接受公众监督和投诉。公示无异议的入选资格合格考生名单将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三)有关中学和相关部门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对考生申请材料严格把关,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答案来源于:2021年兰州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1年兰州大学高校监督制约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