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将在兰州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考试过程实行全程录像。我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931-8912159)。
(二)合格考生名单将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予以公示。
(三)对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凡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但不限于冒名顶替、伪造报名材料、在文化课考试中作弊、在专业测试中服用兴奋剂等情形,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作弊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答案来源于:2021年兰州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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