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我校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包括“2+3”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联合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生分数排序规则为: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附加分-基本文化素质测试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分。即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相同,则按附加分高低顺序,附加分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
3.我校高职对口招生的“2+3”直升计划仅针对我校中专部及与我校签订合作办学协议的中职学校二年级考生,录取原则为“2+3”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录取。
4.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我校对口招生的录取原则为:第一专业志愿专业清;第二专业志愿到第十专业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对已经投档的考生,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录取;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从第二专业志愿开始按顺序依次分配专业,第二专业录满计划,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四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如果考生所填报的10个专业志愿都已满额则进入调剂专业或退档程序。
5.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未录满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6.身体条件:除专业录取要求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原则上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2021年柳州城市职业学院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成绩查询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