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职单独招生
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1)没有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者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低于100分的考生不合格且不予录取。
(2)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生,高职单招联合测试总成绩由文化素质成绩、加分组成。根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之和,作为联盟统一公布文化素质成绩。学前教育专业、小学教育专业按专业计划数录取,录满为止。
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①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按退档处理;②对“服从部分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服从调剂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录取,仍然不能满足的,作退档处理;③对“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则录取到与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接近的缺额专业。
2.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
(1)符合条件的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中职对口应届、往届及2年级考生均须参加测试,不参加测试或者测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分为普通对口和“2+3”直升,其中“2+3”直升考生是指我校及教育厅盖章的《2019年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中的考生。
(3)我校执行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在确保公平公正前提下按计划录取。
排序规则:总分=综合测试成绩(基本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附加分。即:先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高者排在前面;如果总分相同,则按综合测试成绩排序,综合测试成绩高者排在前面;若总分相同,综合测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基本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排序,基本文化素质测试成绩高者排在前面。
我校对口招生的录取原则为:第一专业志愿专业清;第二专业志愿到第十专业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1.对已经投档的考生,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录取;2.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从第二专业志愿开始按顺序依次分配专业,第二专业录满计划,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四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如果考生所填报的10个专业志愿都已满额则进入调剂专业或退档程序。
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①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按退档处理;②对“服从部分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服从调剂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录取,仍然不能满足的,作退档处理;③对“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则录取到与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接近的缺额专业。
答案来源于:2021年柳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1年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分类招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