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原则。
2.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招生计划单列,单独录取。
3..应届专升本考生不享受各类照顾政策;退役士兵可在各专业低控制分数线下20分(含20分)优先录取。
4.预录学生名单由我校进行公示,首次录取工作于2020年4月30日前结束。
5.录取新生报到时,须提供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原件;退役士兵还须持退役证原件。
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931-5108903(兼传真)
2.部门:兰州城市学院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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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 邮编:730070
2021年兰州城市学院高职专科升本科录取新生报到时,须提供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原件;退役士兵还须持退役证原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