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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兰州城市学院第二学士学位选拔与录取

2021年兰州城市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选拔与录取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5 13:17:00 解决时间:2021-04-19 09:25

满意答案

  六、选拔与录取

  (一)选拔方式

  采用材料评审和学习绩点排序相结合的方式。

  (二)选拔程序

  1.材料评审。各专业考核小组遵循“志愿优先,综合评价”的原则,负责对考生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全面评审,按照招生计划的105%确定评审合格考生名单。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招生计划可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择优遴选,确定合格考生名单。

  2.绩点排序。各专业考核小组负责对评审合格考生按第一学士学位学习绩点进行排序。

  (三)录取办法

  1.分专业按照学习绩点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审定无异议予以公示,公示期满,由招生办公室发放录取通知书。

  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2021年7月中旬在兰州城市学院招生网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教育部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答案来源于:2021年兰州城市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1-04-19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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