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专业按照学习绩点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审定无异议予以公示,公示期满,由招生办公室发放录取通知书。
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2021年7月中旬在兰州城市学院招生网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教育部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答案来源于:2021年兰州城市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