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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兰州城市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报到及其他

2021年兰州城市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报到及其他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5 22:17:00 解决时间:2021-04-19 09:25

满意答案

  七、报到及其他

  1.已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按学校2021级本科新生报到的有关要求和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在校学习期间档案关系转至学校。报到时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未能在应报到日期截止后的两周内完成报到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和中途退学的学生,学校依据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回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手续。上级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2.第二学士学位的教学组织和学生日常管理原则上按本科生管理权限进行。各专业若实际录取人数不足单独编班学校将在学校相同专业的班级中进行插班教学。

  3.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完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授予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颁发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5.入学后,学校将参照普通高考招生录取本科生相关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我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不符合录取要求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6.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答案来源于:2021年兰州城市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1-04-19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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