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主要培养掌握数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及基本方法,能够在高等或中等学校进行教学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授予学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9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招生和培养工作。
答案来源于:2021年洛阳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