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被录取的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美术学专业新生,须在开学前于规定时间内登陆我院指定网站,在被录取的专业类别中填报专业及专业方向志愿。专业及专业方向的分配按照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该专业及专业方向分配的计划数,依据考生录取分数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分配。
*温馨提示:
1、请考生和家长认真阅读我院《2021年本科招生简章》和《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了解和学习生源地的招生政策及规定,理性、客观报考。
2、我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本科招生考前辅导班,也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与本科招生各项工作有关的活动。
3、我院本科招生相关信息均及时发布在鲁迅美术学院官方网站(网址:www.***.cn)和鲁迅美术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微信号:we_are_lafa;账号主体:鲁迅美术学院),凡与我院官方渠道发布信息不一致的信息,与我院无关。请考生和家长通过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我院官方信息发布渠道查询相关政策及信息。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4-83937738(咨询时间8:00-11:30,13:30-17:00)
*以上政策解读仅供参考,终解释以我院《2021年本科招生简章》和《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答案来源于:2021年鲁迅美术学院本科招生录取政策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