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前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须本人或委托他人于新生报到期间到学院教务处报到(不交学费),办理入学资格保留手续。逾期未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后,学校将保留学生入学资格至退役后两年。
(一)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所提交的材料:
1.当地县级征兵办公室出具的《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两份均需加盖公章;
2.《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若无,则需提交武装部入伍证明复印件一份,待应征入伍通知书拿到后立即补交学校教务处;
3.《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4.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如委托他人办理,需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二)办理方式
1.学生或家长持相关资料到教务处(行政楼315室)办理。
2.若学生或家长无法到校办理,可采取邮寄方式。学生在申请表中填写详细的可用的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以方便学校将材料寄回,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学校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青江路1336号
联系人:教务处黄卫收
邮编:614013电话:0833-2273202
(三)入伍新生在退役后2年内,可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我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我校《新生录取通知书》,到我校教务处办理入学手续。
答案来源于:2021年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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