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和提前批次及第一、二批被录取的学生未按时报到注册造成有空余学位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可在第三批次进行调剂补录。公办普通高中根据空余学位情况,可参照考生就读地对应层次学校的分数线适量补录本县市户籍在州外参加中考的考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州外考生计划纳入学校调剂补录计划按调剂补录要求在第三批次进行录取。一类模式普通高中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和空余学位主要面向一类模式考生进行补录。
2、学校应于7月14日前将普通高中新生报到注册情况、调剂补录计划以及报到注册学生的电子名册报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定、汇总,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于7月16日前将本县市的《凉山州2021年普通高中新生报到注册情况统计表》(附件5)和《凉山州2021年普通高中新生报到注册名单》(附件6)的电子版一并报送州教育体育局审核。
3、普通高中学校的调剂补录计划以及调剂补录的对象于7月20日在州教体育局网站(http://jytyj.lsz.gov.cn)和州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网站(http://www.***)上向社会进行公布。
4、凡在第二批次录取结束后未被州内任何一所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可根据调剂补录的对象范围及条件要求于7月21日至22日到有调剂补录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现场报名,报名时需向学校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需查验原件)、中考准考证原件(须加盖有县市招考办或教育考试中心鲜章)以及第二批次录取结束后处于“未录取”状态的录取结果打印凭条。中考准考证原件遗失的,考生及家长可到参加中考所在县市招考办(教育考试中心)书面申请补办,县市招考办(教育考试中心)在补办时须在准考证上注明“原件遗失补办,以此件为准”字样,并在以上字样处加盖鲜章。
5、有调剂补录计划的学校在7月23日至24日自主进行补录。凡未参加全州中考的考生(除公办学校补录州外参加中考的本县市户籍考生以及民办学校招收州外参加中考的凉山户籍考生外)或中考成绩(含加分)低于报考学校所执行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以及已被州内其他普通高中学校按志愿录取的考生,学校均不得予以补录。
6、调剂补录工作结束后,各学校应于7月25日向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报送《凉山州2021年普通高中学校调剂补录预录取学生名单》(附件7)和考生的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中考准考证原件(须加盖有县市招考办或教育考试中心鲜章)。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准并加盖公章后于7月27日前统一将本县市各学校调剂补录的预录取学生名单和考生的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中考准考证原件报送州教育体育局,经州教育体育局审核后,由州教育考试院予以录取。报送的名单中资料不符合要求或资料不齐的考生以及不符合补录条件的考生,州教育体育局将不予审核,州教育考试院将不予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1年凉山州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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