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助学金政策
1.国家助学金:高职第一、二、三学年在籍在校学生享受高职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生/年,二等2750元/生/年,具体人数和金额由当年财政厅、教育厅划拨来确定。
2.学校助学金:学校每年在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资金设立学校助学金,帮助解决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困难问题,享受该项助学金的具体人数和金额根据当年学校申请和财政厅批复的实际数额,结合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学生学习、生活表现而确定。
3.国家助学贷款: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三年制高职新生,入校前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到学生户口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奖学金政策
1.五年制高职第五学年、三年制高职第二、三学年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具体人数和金额由当年财政厅、教育厅划拨来确定。
2.五年制高职第五学年、三年制高职第二、三学年可申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
3.学校奖学金:三年制高职和五年制高职第四、五学年:一等奖学金600元/学期、二等奖学金400元/学期、三等奖学金300元/学期。
(三)学费减免政策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辽教发〔2017〕89号)文件“在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注册就读、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经济困难(辽宁户籍)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按照先缴后补的办法执行”。
(四)以上奖、助学及相关政策如有变化,以国家、省及学校新政策执行,将不另行通知。
2021年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专部)自主招生三年高职单独有关情况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