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考、单考单招报名条件的健全学生及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的听力障碍、视力障碍、肢体障碍学生。各专业招生对象及报考学生身体状况要求见《各专业招生对象及报名考生身体条件表》。
各专业招生对象及报名考生身体条件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对象 |
身 体 条 件 |
1 |
康复治疗技术 (推拿) |
高中/中职 |
健全学生及适合本专业学习的视力障碍、肢体障碍学生 |
2 |
康复治疗技术 |
高中/中职 |
健全学生 |
3 |
电子商务 |
高中/中职 |
健全学生及适合本专业学习的轻度视力障碍、肢体障碍学生 |
4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高中/中职 |
健全学生及适合本专业学习的轻度听力障碍、轻度视力障碍、轻度肢体障碍学生 |
5 |
口腔医学技术 (口腔工艺技术) |
高中/中职 |
健全学生及适合本专业学习的听力障碍、双上肢灵活下肢轻度障碍学生 |
6 |
学前教育 (师范类) |
高中/中职 |
健全学生 |
7 |
特殊教育 (师范类) |
高中 |
健全学生 |
8 |
康复辅助器具技术 |
高中 |
健全学生 |
9 |
老年保健与管理 |
高中 |
健全学生 |
10 |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
高中/中职 |
健全学生及适合本专业学习的轻度肢体障碍学生 |
※注:报考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考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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