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协调招生各项工作。领导小组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各项工作的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十一个工作小组,分工负责招生各项工作。
2.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考试招生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招生工作人员“六不准”、自主招生“十严格”规定、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公开。
答案来源于:2021年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第二阶段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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