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查询成绩后,如对本人分数有异议,可以申请对考试有关科目成绩的复核。 (一)申请条件 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要求复核的考生,且申请成绩复核范围符合以下条件: 是否存在漏评、漏阅,是否存在合分或登分错误。不重新评阅试卷。 (二)成绩复核办法 1.单独招生第一阶段的考生对本人单独招生考试成绩有异议,应于4月13日9:00-12:00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成绩复核书面申请到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纪检监察部登记,逾期不再受理。复核工作组工作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学院教务处按照纪检监察部登记汇总的复核申请数据,分科打印成绩复核表,并在纪检监察部监督下,于4月13日15:00-17:00对考生提出的成绩复核各科目逐一复核确认,由学院纪检监察部直接通知考生本人。 已经复核的成绩为终成绩。
2.单独招生第二阶段的考生对本人单独招生考试成绩有异议,应于9月28日9:00-12:00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成绩复核书面申请到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纪检监察部登记,逾期不再受理。复核工作组工作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学院教务处按照纪检监察部登记汇总的复核申请数据,分科打印成绩复核表,并在纪检监察部监督下,于9月28日15:00-17:00对考生提出的成绩复核各科目逐一复核确认,由学院纪检监察部直接通知考生本人。 已经复核的成绩为终成绩。
答案来源于:2021年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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