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录取院校、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录取院校和艺术类高职(专科)批第二阶段录取院校,投档时遵循考生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控制线,将报考该校的考生档案提供给有关院校,由有关院校按考生拟录取专业文化课控制线、招生章程规定进行录取。
本科批第一阶段、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平行志愿按以下方式投档,其中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
1. 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按综合分投档。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2+专业课成绩。
2. 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按综合分投档。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7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30%。
3.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分投档。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
4. 音乐学专业按综合分投档。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 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5.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投档,综合分即文化课成绩。
6. 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舞蹈编导专业按专业课成绩投档,综合分即专业课成绩。
7. 音乐表演专业、舞蹈表演专业按“专门化”成绩投档,综合分即“专门化”成绩。
参加我省本科批第一阶段、专科批第一阶段平行志愿录取院校的艺术类专业须按“专业(或专门化)+学校”方式编制招生计划且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其中,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按“专门化”方式编制招生计划;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可按“专业”或“专门化”方式编制招生计划,如按专业设置,若考生取得音乐学专业多个“专门化”成绩,则按考生加试“专门化”中的高成绩计算综合分。
本科批第一阶段、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对省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综合分(保留1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填报的专业学校志愿顺序,按招生计划1:1比例投档。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另文公布。
答案来源于: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在我省招生的艺术类院校(专业)须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我省将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别投档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