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进档考生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 进档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文科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的优先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的优先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 024-89708729/89708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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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答案来源于:2021年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