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录取办法
1、A类、B类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C、D、E类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据考生志愿进行专业调整,如还不能满足需求,以职业技能测试人文社会知识试题类型依次成绩排序,分高者录取。
(二)录取结果公布
1、9月28日进行成绩公示,考生可到官网进行成绩查询;
2、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于9月29日到校进行成绩复核;
3、10月4日进行预录取并公布预录取结果;
4、确定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5、考生可到我校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cn)进行录取情况查询; 七、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4-89708729
招生咨询QQ群:
学校网址:http://www.***.cn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建设南一路5号
邮编:110122
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处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24-89708733。
2021年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第二阶段单独资审时间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