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考管理。高职院校单招考试是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组成部分。各高职院校要加强对本校单招工作的领导,加强机构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是本校单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招生院校要加强对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查、考生体检、命题、制卷、施考、评卷、录取等全过程管理,细化完善工作措施,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招生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及时公开招生信息,确保考试过程和录取结果客观公正,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各招生院校要规范招生行为,不得在被录取新生入校报到前收取学生学费,不得向中学教师及其他相关人员支付与单独招生有关的任何费用用于
组织生源。如发现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我厅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对学校及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2.强化疫情防控,确保考试安全。做好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考试安全平稳实施,事关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招生院校务必高度重视,紧绷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两根弦,严格落实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制定考试期间疫情防疫措施,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密切联系当地公安、卫健等部门,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加强对考试期间考点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做好对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监测排查、考点考场消毒通风以及考点防疫物质储备等工作,加强考务人员岗前防疫和考试安全培训,做好考生服务和关怀,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考试万无一失。
3.严格方案审核,确保有章可循。招生院校要制订单招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包括领导机构、命题管理、考务管理、评卷管理、考试防疫预案、报名及收费、体检要求、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成绩构成、录取办法、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查询渠道、考试成绩复核办法及程序、举报申诉受理渠道、学校单招宣传网址、招生咨询电话等内容。招生院校如开展招生宣传,须将招生广告一并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审核时间另文通知。
4.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政策解读。省教育厅和省招考办加强对单招宣传工作的统筹,省教育厅及时发布我省高职单招考试政策,省招考办在官网(辽宁招生考试之窗)开辟单招专栏,开展政策宣传。各市教育局要加大高职单独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属地内各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确保本区域内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年级教师和学生广泛知晓。招生院校要准确把握单独招生政策,在学校网站上及时发布通过备案的招生简章,及时周到地解答考生及家长的咨询,不得开展与事实不符的虚假宣传,不得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不得以“签订预录取协议”“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恶性抢夺生源。
附件
辽宁省2021年具备单独招生资格的高等职业院校
(44所)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辽宁金融职业学院、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抚顺职业技术学院、阜新高等专科学校、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辽宁医药职业学院、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辽宁工程职业学院、辽宁广告职业学院、沈阳北软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辽宁建筑职业学院、辽阳职业技术学院、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辽宁职业学院、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辽宁理工职业大学、大连枫叶职业技术学院、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院、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盘锦职业技术学院、铁岭卫生职业学院、渤海船舶职业学院、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大连软件职业学院、鞍山职业技术学院、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答案来源于:2021年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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