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生院校考试结束后,要及时组织评卷,划定本校单独招生录取分数线并开展录取工作。录取结束后,招生院校要于4月26日前(第一阶段)和9月30日前(第二阶段)将拟录取考生(含免试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招考办备案。经省招考办备案的录取结果,招生院校要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被第一阶段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和第二阶段单招考试和录取。被普通高考、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第二阶段单招考试和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1年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通知
2021年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报名、考试和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