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在已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按院校志愿顺序调档,当我校第一志愿投档考生未能完生计划时,我校再依次接收第二、第三等志愿的考生。
特殊投档要求说明:
(1)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有志愿的考生,采用全英文授课。
(2)国际商务专业采用中英文授课。
(3)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总数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若有退档,不进行顺延录取。
(4)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zsb.***.cn)公布的为准。
(5)辽宁省2021年实行新高考改革,高校(专业)须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1年辽宁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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