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确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实施方案,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招生录取工作。
2.招生工作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411-82158313。
3.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入学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答案来源于:2021年辽宁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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