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于报名结束后将组织相关单位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经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组审议通过后予以公示。
2.对于公示的考生,学校将按照学生第一学士学位本科学习成绩平均绩点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有同分考生按必修课成绩、毕业论文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3.学校拟于7月8日前(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在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与就业处官网公示拟录取结果,终录取结果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答案来源于:2021年辽宁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1年辽宁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考核与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