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按照考生考核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学校将于2021年6月30日在辽宁科技大学招生信息网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并邮寄《辽宁科技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拟录取名单确定后不允许考生自愿退档。
八、附则
(一)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凡不能提供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四)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大学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达到辽宁科技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学位证书上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九、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412-5929096/5929092
考务咨询电话:0412-5928501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千山路185—1号
邮 编:114051
招生信息网:http://zsjy.***.cn/index.htm
附件
辽宁科技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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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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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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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寸免冠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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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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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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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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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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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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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生源地省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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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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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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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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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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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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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专业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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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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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服从调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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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经历 (高中毕业后起) |
起止年月 |
就业读学校 |
职务 |
证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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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确认签字 |
本人已阅读《辽宁科技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保证以上信息及所有报名材料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自愿接受辽宁科技大学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的处理。
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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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申请表》不得有缺项,需考生签字确认后方可有效。
(五)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六)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终以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为准。
答案来源于:2021年辽宁科技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