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单独考试招生。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2.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文件附件)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直接参与舞弊者,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贵任。
答案来源于:2021年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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