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按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达到控制线以上的考生获得录取资格。
(2)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依据各科类招生计划总数,
按照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顺序,实行“专业优先(即专业清)”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高中、中职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按照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录取。中职对口升学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及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排序录取。
如果成绩排序都一样,而录取指标不足,则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相关专业测试,按测试结果依次录取。3.预录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并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预录取名单经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核准后,形成正式的录取名单。
答案来源于:2021年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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