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我校宿费每年800元/生。(辽价发[2003]15号)
2. 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2006]76 号文件规定执行。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 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奖学金: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 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 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 元/年)、学校奖学金(高4000 元/年)等多项奖励政策和措施,凡我校在籍学生均有资格获得奖学金,奖励比例可达到40%。
助学金:学校设立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资助学习成绩优秀的困难生完成学业。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答案来源于:2021年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