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根据报考情况,划定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在达到我校确定的录取控制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多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总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学校招生计划总数时,调阅第二志愿考生档案。
(一)一志愿考生录取原则如下:
(1)篮球、跆拳道、田径、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足球、排球项目录取规则:在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中分项目、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分项目招生计划由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根据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学校项目需求、组队需要等情况于录取前确定。
(2)手球项目录取规则:在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3)如篮球、跆拳道、田径、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足球、排球、手球等九项中任意项目未完成计划,由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再次根据学校项目需求、组队需要等情况确定剩余计划的分项目计划后,分项目、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4)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考生的体育专项成绩、文化课的英语成绩、文化课的语文成绩。
(二)二志愿考生录取原则如下:
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将篮球、跆拳道、田径、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足球、排球、手球等九项中任一项目的剩余计划根据学校项目需求、组队需要等情况再次确定分项目计划,在第二志愿填报我校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中分项目、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三)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1年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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