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无专业级差。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分数高考生的专业志愿。
考生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相同时,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单科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3+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3+1+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如志愿顺序仍相同,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择优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1年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