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住宿费标准:1200元/生、学年(四人间)、800或1000元/生、学年(六人间)、500元/生、学年(八人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按照辽教发【2006】76号文件执行。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辽东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奖、助学金:国家∕省政府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学生,二年级起可申请,8000元/生.年,二者不可兼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年级起可申请,5000元/生.年;学校奖学金:二年级起可申请,一等1600元/生.年、二等800元/生.年、三等5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年级起可申请,一等4400元/生.年、二等2750元/生.年;学校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年级起可申请,一等1000元/生.年、二等600元/生.年。同时,学校还设有新生奖学金、师范类专业奖学金和社会组织及个人捐赠的企业奖学金、励行助学金等。
(2)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每人每年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长不超过20年。
(3)其它资助政策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开学报到时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答案来源于:2021年辽东学院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