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安排
1.考核方式: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相关专业考核形式,形成专业招生考试方案,报教务处备案。具体考核方式见辽东学院招生网。
2.考核时间:第二学士学位考试时间为2021年6月20日。请考生密切关注辽东学院招生网,各专业考核要求及防疫要求均在网上提前公布。
(二)录取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相关工作以辽宁省招考办下发的录取文件为准。
五、入学及在校培养
(一)经学校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考生请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报到,具体事宜见《辽东学院新生入学须知》,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二)学校将在学生入学后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1.《录取通知书》原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三)第二学位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
(四)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期间教育和管理遵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六、学制及毕业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
(二)护理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可以在护理相关机构从事与护理相关的经营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不能以该学历、学位报考护士执业资格证;
(三)凡在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达到毕业条件及《辽东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
(四)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七、收费标准
1.学费和住宿费按上级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取
住宿费标准:1200元/年(四人间)、800或1000元/年(六人间)、500元/年(八人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116号
联系单位:辽东学院招生就业处
答案来源于:2021年辽东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