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考生应将摄像头摆放在指定位置,本人面部应全程处于监控设备的镜头监控范围内,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该镜头范围内无他人出入。违反本条者,我校有权取消其考试成绩。
2. 考生必须严格参照测试时间、测试流程参加测试,不得提前或延后。因个人原因造成设备或者网络故障,无法完试的,不能获得补时或者补考的机会。
3. 参加线上测试的考生,除应自行准备好线上测试的设备,以及可以根据个人需要准备草稿纸和纸笔等文具外,其他物品(包括手表、其他电子设备、书本及学习资料等)一律禁止使用。测试过程中,考生严禁佩戴或使用能体现个人身份信息的任何标识。
4. 我校将于3 月10 日、11 日组织考生进行2 次模拟测试。模拟测试中的具体测试题与本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测试不存在对应关系。模拟测试不计入成绩,主要让考生熟悉系统操作,发现、校正考试中的问题。
5. 考生必须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和考试纪律要求;违反规定者,我校有权中止其继续参加测试,直至取消测试和录取资格。考生不允许对测试过程任何环节或内容进行摄影、录音和录像,更不允许传播交流,干扰考试的正常进行。
6. 本次测试我校将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考生被我校录取后,需在新生报到时接受我校的核验。如发现有替考或舞弊行为的,各科、各阶段考试成绩无效,情节严重者,高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 年。违纪行为由学校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电子档案》。对在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中被认定为实施组织或参与组织考试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应移交司法机关,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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