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管理
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学生管理、教学管理、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二)人才培养
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学校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有关要求,研究制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教学安排。
(三)毕业证书
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四)就业派遣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八、保障与监督
学校将“阳光工程”要求贯穿招生考试全过程,严格落实教育部“十公开”规定。建立和完善招生、纪检、专家等集体决策和相互监督的招生工作机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处负责具体实施。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学校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及应急预案,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九、附则
(一)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处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三)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处负责解释。若与上级管理部门相关规定不一致,终以上级部门有关规定为准。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35-8239405
申诉电话:0635-8239405
招生邮箱:zsb@***.cn
本科招生网:https://admission.***.cn
通讯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邮编2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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