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处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三)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处负责解释。若与上级管理部门相关规定不一致,终以上级部门有关规定为准。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35-8239405
申诉电话:0635-8239405
招生邮箱:zsb@***.cn
本科招生网:https://admission.***.cn
通讯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邮编252000)
2021年聊城大学第二学士学位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