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录取
1、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学校在分类考试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教育厅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分类考试招生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录取各个环节。
2、中职考生按专业大类,遵循“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进行预录取。普通高中考生不分专业类别,遵循“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进行统一预录取。预录取专业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专业志愿。
3、软件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金融科技应用、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工业机器人技术、动漫制作技术(创新创业实验班)、无人机应用技术等校企合作共建专业,单独划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进行预录取。
4、退役士兵考生计划实行单列,具体办法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单独招收退役士兵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教办〔2016〕33号)执行。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
5、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专项计划录取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9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单独招收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办法>的通知》(皖教办〔2019〕3号)执行。实行单设批次、单独录取,招生院校应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
6、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录取严格按照教育部《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执行。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公示后,可免试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者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请于4月30日前将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和《六安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分类考试招生免试生申请表》(我校招生网下载)等相关证明材料寄送到六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材料邮寄地址:安徽省六安市经济开发区六寿路18号六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电话:0564-3711032邮编:237158。
7、学校将根据参加测试考生的生源结构情况,适当调整面向中职和面向普高的计划及专业之间计划分配。
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名单5月8日前在我校招生网站(http://zsw.***.cn/)进行公示。
(二)考生确认
所有被预录取的考生须在5月12日-13日登录安徽省高考报名网站(gkbm.***)进行录取确认。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答案来源于:2021年六安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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