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学士学位考生培养及管理办法按照《昆明医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修读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2.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给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可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5.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五、特别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74号)等相关规定,报考相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本科学历条件为五年及以上学制且符合相关要求的医学专业毕业;报考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学历条件为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医学门类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制为二年,其专业毕业生不能以该学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护士资格考试。考生在录取前须与学校签署知情同意书。
2.因医学相关专业学习特殊性,考生体检标准必须符合医学类相关专业体检标准。对色弱、色盲考生医学相关类专业不予录取,考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体检不合格者将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3.第二学士学位录取新生应携带我校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材料,按照入学告知书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按时到校报到,报到时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4.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第二学士学位的报名、面试和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5.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招生培训。
六、监督机制
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校纪检处对选拔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综合测试过程全程录像,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学校设监督举报电话0871-65922981。
七、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www.***.cn/zsb
E-mail:zsb@***.cn
电话:0871-65922740
传真:0871-65922957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昆明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650500
微信公众号:昆明医科大学本科招生八、本简章解释权属昆明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答案来源于:2021年昆明医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1年昆明医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培养及管理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