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测试目的:测试学生心肺能力和游泳技能水平。
2.测试方法:当考生听到主裁判发出“各就位、哨音”的信号后开游(不限泳姿),计时器随哨音开始计时。当考生到达50米时一手或一脚须触及池壁后再返回游至起、终点;到达200米时,考生手须再触及起点、终点池壁,终点裁判报送考生所在泳道及最终成绩,直至最后一名考生在有效时间内到达终点;两名成绩记录裁判分别根据终点裁判报送的结果在成绩记录单上做好成绩记录。
全体考生均使用在水中站立的方式开始游泳(不可跳水)。考生在游泳过程中,若遇抽筋或体力不支等意外情况,应立即呼叫,项目主裁判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考生是否进行重测。测试过程中,如遇考生出发时抢游、越道影响他人、游到50米处手或脚未触及池壁、返回游到起(终)点时手或脚未触及池壁、游的过程中手抓分道浮标线、中途站立休息后再游等,均判犯规。测试过程中,若考生被判犯规,由主裁判安排重测1次;若重测犯规,成绩计为零分。
3.场地器材:计时钟,长50米、宽不少于15米的游泳池(道宽至少2.5米),200米游泳起点、终点以及各分道有明确标志。
4.分值:七年级满分2分,八年级满分4分,九年级满分4分。
答案来源于:2021年昆明市初中学生体育考试方案
2021年昆明市初中学生体育考试方案0米游泳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