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疆工程学院及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学籍管理。根据《新教职成〔2016〕13号关于高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联合开展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学生一经录取,学习期间不能转学、调整专业。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学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学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