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设立的网上管理平台申请报名。
2.学院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职阶段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择优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在5月20日前,将有关证书的复印件寄送我院招就处审核。
(1)校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
(2)具有人社部门签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3)具有体育或艺术国家考级证书的考生;
(4)在中职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考生;
(5)在中职阶段有发明创造的考生;
(6)在中职阶段获校级及以上表彰的考生;
申请优先录取的考生由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并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