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法自2020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正式实施。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5-1.揭阳市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学业水平考试过程
性评价建议表
附件:5-2.揭阳市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评定结果汇总表
附件5-1
揭阳市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学业水平考试
过程性评价建议表
学校: 班级: 学生姓名: 学期:
评价项目 |
评分参考标准 |
分值 |
得分 |
备注 |
上课出勤 (30分) |
能参加通用技术课程,很好地完成课程任务,没有缺课。 |
2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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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参加通用技术课程,较好地完成课程任务,请假缺课不超过总课时的10%。 |
2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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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参加通用技术课程,完成课程任务情况一般,请假缺课不超过总课时20%。 |
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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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通用技术课程较少,没有完成课程任务。 |
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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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综合表现(20分) |
学习态度端正,积极、认真上好通用技术课,积极主动完成课堂中各种探究活动、能与他人合作。 |
1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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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积极、认真学习通用技术课程,较主动完成课堂中各种探究活动。 |
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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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态度不够认真,马虎应付通用技术课,仅完成一部分探究活动或学习任务。 |
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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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态度不认真,不配合、不愿参与教学活动。 |
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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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作品制作 (35分) |
立足通用技术学科的核心素养,很好的完成相关的技术作品。 |
2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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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通用技术学科的核心素养,较好的完成相关的技术作品。 |
1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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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很好的立足通用技术核心素养,完成的作品基本达到课程要求。 |
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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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立足通用技术的核心素养,完成的技术作品达不到课程最基本要求。分数由老师根据作品情况进行评定,没有完成作品得0分。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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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实践能力 (15分) |
参加市级或以上组织的通用技术学科实践活动(科技创新大赛、创客作品展评或其他相关实践活动)1次及以上。参加1次给11分,之后每多参加一次加多2分。 |
11-15 |
本项可累加,满分不超过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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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区级组织的通用技术学科实践活动(科技创新大赛、创客作品展评或其他相关实践活动)1次及以上。参加1次给6分,之后每多参加一次加多2分。 |
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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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学校或班级组织的与通用技术有关的比赛或其他实践活动1次及以上。参加1次给3分,之后每多参加一次加多2分。不参加任何比赛或活动得0分。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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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得分 |
100 |
本表格仅供各学校制定本校评价方案时参考,具体评价项目细则和分值比例最终由各学校确定。
本文来源与版权所有:揭阳市招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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